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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道主义精神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习惯
发布时间: 2004-4-25 17:18:55 被阅览数: 367 次
3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表,文件呼吁全社会重视未成年人的道德建设,并称此事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我国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占总人口的28%。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现在的未成年人是未来的建设者。《意见》提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意见》的出台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现在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准有逐年下滑的趋势。有报道说,现在未成年人犯罪进入了高峰期,以北京市为例,现在每年判处的少年犯,大约是二十多年前的十倍。而一些震惊全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追根溯源也很容易归结到这些未成年人家庭及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长期以来缺乏关注生命、珍惜生命和人性方面的教育。事实上,成人和成才同等重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成人更重要,更应该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的教育。

    良好的道德规范对于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所以,应当注重对青少年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如果博大的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情怀能够成为一种社会氛围,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他们的心灵气质中去,那么,“明礼诚信”、“团结互助”、“乐于奉献”就会自然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

    今年的3月10日,是中国红十字会100周年华诞。上海近10万名中小学生宣誓成为“红十字青少年”,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将深刻地引领这些未成年人今后的行为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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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年3月15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在讲话中重申和强调了“人道主义的旗帜”、“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谐、理解、尊重”等宝贵的精神财富。

    作为“联合国人权奖”获得者,邓朴方同志2003年12月10日在纽约的颁奖典礼上致辞说:“有了爱心、真心和实心,我才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真正的人权维护者。”

    多年以来,作为人道主义始终不渝的倡导者和实践者,邓朴方同志早在1985年6月就提出,人道主义教育是一项更基本的教育,它将潜移默化地启发人们的良知,启发人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青年人要学习用人道主义精神对待各种人,这是重要的一课。”“人道主义精神与青年成长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既关系思想意识上的完善,又关乎知识面的拓展,是青年们能否跟上并推动社会进程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到了他们成年之后,再进行人道主义的教育,那就有些晚了。”

    1987年5月,在《与中学生朋友谈人道主义》一文中,邓朴方同志对中学生的教育提出了今天看来十分有远见的论述:“中学生朋友们早一点懂得理解人、尊重人,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这不是一件小事情。……这既是中学生朋友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应该得到全社会关注的一个共同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到他们要挑起社会重担的时候,我们走过的弯路他们还会再走。因此,这不仅是中学生自我完善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如何完善的问题。”

    要使全社会真正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下大的决心予以重视,拿出切合实际的办法。而从人道主义精神的培养入手,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习惯,无疑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巨大的现实意义。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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